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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窗的使用歷史悠久。較早的防火窗是鋼質防火窗。其技術指標基于GB16809-1997《鋼質防火窗》。自動關閉窗扇不需要指標,但有隔熱要求。GB16809-1997《鋼質防火窗》后來修訂,增加了熱敏元件的靜態動作溫度、窗扇關閉的可靠性、窗扇自動關閉時間的要求和測試方法。這主要是基于沒有窗扇自動關閉功能的防火窗的隱患考慮。防火窗也更加多樣化。根據框架材料,可分為鋼質防火窗、木質防火窗、鋼木復合防火窗等材料。根據耐火性能,可分為隔熱防火窗和非隔熱防火窗。隔熱防火窗分為甲 級、乙級和丙級。
耐火窗在標準體系中沒有明確的術語定義,是目前在廣西防火窗行業具有耐火完整性的建筑外窗的習慣名稱。所謂耐火窗,是隨著《建筑防火設計規范》(GB50016-2014)的實施而逐步投入使用的新產品。按照本規范的要求,具有耐火完整性的窗戶需要按照《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》(GB/T12513-2006)的規定進行試驗,以滿足相應耐火完整性0.5h或1.0h的要求。但是這種窗戶是否須具備自動關閉功能,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,這也導致了歧義。但在具體實踐中,對于此類窗戶,即非隔熱鑲嵌玻璃構件(帶活動扇),消防檢測部門要求活動窗安裝窗扇開關控制裝置,并按照《鑲嵌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》(GB/T12513-2006)和《防火窗》(GB16809-2008)進行檢測。根據行業間的不同理解,《建筑防火設計規范》國家管理組也做了解釋,認為這類窗戶應盡可能具有窗扇自閉功能。建筑物外窗具有耐火性(完整性)要求,實際上隱含著隱患要求的前提,即窗戶的自閉裝置至少具有熱敏元件自動控制和關閉窗扇的功能,否則窗戶的火災隱患得不到確保。耐火窗作為建筑外窗,需要日常通風,往往處于開啟狀態。由于外出的原因,家庭成員往往處于無人狀態。如果外窗不具備自閉功能,火災無異于無效,留下很大的隱患。